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6

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在实验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完成下列常规工作:

一、负责实验室财产(材料、工具、仪器设备、劳保用品等)的验收、入库、保管、供应、统计工作。做到物品堆放摆放合理、整齐,进库取用方便,账物相符(要达到 100%),账目清楚(纸质账和电子账各一份)。按要求填写好工作日志。

二、负责打扫实验室内卫生、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卫生。  

三、熟悉仪器性能,做好保养、维护工作。

四、负责实验室的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更新。经常检查仪器的保管条件(通风、温度、包装)是否合乎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安全。

五、经常了解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消耗和库存情况,发现低值易耗品的贮存量低于储备定额时,要及时报告实验中心主任,如不及时报告,影响教学,要追究责任。

六、对贵重仪器、公用器材进行统一编号,设立“使用情况登记卡”,对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七、对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手续不全,有权拒付。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要全面盘点一次库存量,统计本学期仪器使用情况统计表和耗材领用登记表报实验中心主任;汇总各教研室上报的下学期仪器、药品、耗材报表,统计造册,报实验中心主任。

九、按实验老师提供的所需仪器清单,做好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搬运工作和交接工作。

十、收集和保管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实验指导书、申报购置仪器等物品报告单、验收单、入库单、报修单、维修单、报废单、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学生实验档案、学生实验成绩登记和统计表、安全检查表、师生使用仪器登记表、实验室运行情况表。如要借阅上述资料,需要带出保管室,必须按规定办理资料借用手续,否则,遗失由实验专职人员负责。

十一、完成系领导及实验中心主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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