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点击量:2589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处[2021] 11

学院各教学单位:

现就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工作涉及到学籍处理和毕业资格审查,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好本单位的考试安排、命题、监考及阅卷等工作。

二、补考时间、课程及补考对象

补考时间安排在开学后第2-3周(9月6日至9月18日)。

1. 在校生:补考课程包括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考试类课程(考查类课程须参加重修或重选)。

允许参加补考的对象限于以下两类已注册学生: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因故没有参加课程考核并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缓考手续须齐备,缓考学生不再另外增加补考次数)。

请各教学单位注意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旷考、缓考手续不齐备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进行重修)。

2. 2021届、2020届的结业返校补考生:93日前可回校申请补考尚未合格的所有考试类课程(随在校生进行补考或单独安排补考);考查类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安排主考教师进行辅导答疑重修,在923日前完成课程考核。

三、补考手续办理

1. 补考安排将在9月3日公布,学生需自行在教务系统查询期末成绩,如符合补考条件,按照公布的补考科目、时间、地点参加补考,如错过补考,后果自负。凡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完报到注册手续,否则不能参加补考

2. 2021届和2020的结业生,办理返校补考手续后可参加补考(须在9月3前到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费收取

1. 符合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参加补考,不交费。

2. 结业生返校补考考试类课程按100/科收取补考成本费(毕业设计重修按300/人收取),重修(包括考查类、实践类和公选课)的费用按原课程重修费用收取(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考试结束后各系将补考费用交财资处,电子名单和交费收据交教务科。

五、补考组织的其它重要事项

1. 考试类课程制卷

(1)各教研室为每一门补考课程安排主考教师负责命题、打印和校对试卷,校对好的试卷须经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严格审核试题覆盖面、难易程度、试题份量应与上学期期末试卷相当,但试题重复率不得高于30%。

(2)试卷(用A4纸打印)和制卷责任单,最迟于考前3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交教务科(教务处办公楼215室)

(3)电子版的试题及答案(注意试卷头学期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在提交试题打印稿和制卷责任单时拷至教务科215,文件命名要求如下(同一课程名称分专业出题请注明专业):

《课程名称》补考(出题教师姓名).doc

《课程名称》补考(出题教师姓名)答案.doc

(4)5份以下试卷由各教学单位按模板格式打印制卷,6以上份由教务科统一制卷。

2. 考试安排与监考

各教学单位按课程归属首先安排公共基础课程、跨系课程补考的时间、教室和监考教师,再安排其它课程。返校毕业生申请的补考课程中,对于本次补考已安排的课程跟随在校生补考,不单独安排;对于不在本次补考安排表中的课程,可单独安排补考(计主考教师的出题工作量),考查课和实践类课程由课程所在系安排主考教师9月23日前进行辅导答疑(计入当学期的重修辅导答疑工作量),公选课由教务处教研科安排重修,9月24日前提交返校补考成绩。

请各系注意本系专业课也应错开时间考试,避免学生考试冲突的情况出现。请各系部注意避免教室冲突,原则上使用本系教室安排考试。各教学单位于9月3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考试类课程和考查类课程)补考安排,报给教务处汇总后,公布在系网站,并告知学生。

本学期不采用正方教务系统安排补考,为了更好地进行学生成绩管理,补考成绩仍将录入正方教务系统。郭维树老师将在教务系统里统一生成补考名单,各系部教务老师进入“成绩管理” →“补考成绩处理” →“网上补考录入设置”,选项勾选后,进行“分配教师”,该门课程所分配的主考教师将可以在教务系统中录入学生补考成绩。如需要增加补考学生名单,由各系部教务老师进入“成绩管理”→“补考名单生成”→选择学年“2021-2022”,选择学期“1”→点击右键,选择“增加补考名单”→选择学年“2020-2021”,选择学期“2”,输入学号,选择相应课程,点击“确定”。如需要删除学生名单,由各系部统一报给郭维树老师进行操作。

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半小时,一同到课程归属教学单位领取试卷,各系部不能提前将试卷发给监考教师。监考教师须严格按《监考教师职责》履行监考职责,注意仔细检查考生学生证和身份证,严防代考事件发生。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巡考力度,每个考场安排专人巡考,制定巡考安排并将巡考安排表于9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如果课程归属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在发卷过程中发现监考教师未在考前半小时来领取试卷,请及时与教师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确认教师情况,如教师不能参加监考,则由教师所在单位教务办公室主任安排本部门教务秘书或其他教师替换请假教师(课程归属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师协助解决替换人员安排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教师所在单位教务办公室应在考试结束后调查缺席教师情况,并将情况说明报给本教学单位补考考务巡视小组考务巡视小组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如缺席教师属于临时请假情况,则通知请假教师及时到相关部门补齐请假手续,如属于教学事故则将情况说明报到督导组。

3. 监考教师应按《监考教师职责》的要求履行监考职责。在监考工作中尤其应注意:

(1)监考教师应提前半小时到课程归属系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领到试卷后要认真检查试卷袋上的信息和实际印刷的卷子上的考试信息是否一致,如发现问题,及时报给课程归属单位。

(2)监考教师在学生进入考场前应重点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两证不齐且未办理好有关证明的学生、未注册的学生,不允许其进入考场参加考核。

(3)监考教师应当对提前交卷的学生确认其交卷无误才能让学生离开;考试结束后,应当在将所有学生的试卷收齐点清后才能允许学生离开,并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好试卷袋封面项目和背面考场记录的所有项目。

(4)监考教师应忠于职守,严肃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作弊。严肃考核纪律,对旷考或违反考核纪律的学生,应当场写明情况。违规学生的名单和违规情况说明应考核结束后报教务处及学生所在系。(学生的违纪或作弊行为一经确认,监考老师应在考试结束后写一份书面的情况说明并一同签字,然后携违纪或作弊证据、学生的试卷、情况说明到教务处办公室填写《学生考核违纪或作弊处理审批表》)

5)监考教师安检要求: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检,严格杜绝学生带手机入场的情况,请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开始半小时到1教或8教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办公室领取安检仪,在考试结束后半小时内归还到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办公室。具体安检要求如下:打开安检仪红色电源开关;贴近考生身体(但不接触考生身体)进行扫描。发出警报后要求学生交出携带的物品,交完后再次安检,安检没问题后才允许考生入场。注意检查文具。手机等违规物品一律要求放在"小件物品置放处"。拒绝安检或不交出违规物品的,禁止入场。

4. 学生参加补考必须带齐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如学生证遗失,请于每周四下午到教务处教务科(207室)进行补办;若身份证遗失,请于考前到所在系办理临时参考证。结业生返校补考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补考。

5. 补考安排9月3日将公布在教务处网站、学生所在系网站,请考生密切留意,不要错过补考时间。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补考或因没有带齐证件不允许参加补考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 补考阅卷成绩登记

(1)主考教师到课程归属教学单位领取成绩登记单,9月24日24:00前将成绩上传到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将纸质成绩以及试卷(多余试卷须在内)送教研室,各教研室统计补考成绩目录,于9月24日将本教研室所有补考成绩电子版(电子版提交要求见附件10)和纸质版,补考成绩目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提交要求见《课程考核文档管理及成绩管理实施细则》附件4),各一份交到系教务办,各系教务办收齐后于9月25日交至教务科215。另一份补考成绩的纸质版由教研室整理放入课程考试试卷资料袋存档。

(2)阅卷教师应严格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卷,不得随意降低成绩合格标准;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补考的课程,成绩登载以卷面成绩为准(缓考学生成绩可包括其课程的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所占比例应与上学期相应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的计算方式一致)。教务处将组织对补考试卷的检查。

7. 本通知中未列出的其它要求,本次补考仍然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2018年修订版)和《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核文档管理及成绩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1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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