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3-09-03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转发你们。目前假期将至,请各高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教师和学生实验实习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四川省教育厅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