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已参加了四川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或通过省上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4、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检合格。
二、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此表由申请认定人在网上报名后,下载正反双面打印,并贴上照片,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3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体检表在五八五职工医院领取,体检时间:4月16日至4月18日上午8:30,体检时携带2寸照片一张,空腹);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8.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
9.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 与学院签署的《聘用合同书》或《工作协议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其它要求:
1、请各系(部)、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务必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到学院人事处师资科上报有关材料(上报材料时请携带原件审核,体检表由医院统一交给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后,因材料没有准备齐全,无法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所产生的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样表请在学院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