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实验室学生实验规则

来源:经管中心 发布时间:2015-12-29 点击量:859

第一条 努力学习,谦虚谨慎,尊敬师长,服从管理,刻苦钻研,一丝不苟。

第二条 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事因病请假。

第三条实验前认真进行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位,有序进入实验场地,做好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四条 进入实验场地,关闭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

第五条 操作前先检查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无安全隐患,如有情况,立即报告实验指导教师。

第六条 实验时,必须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保持实验现场安静与整洁、不说笑、嬉闹、吸烟、吃零食、乱扔杂物等,不串岗、离岗,不干与实验无关的工作。

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并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第七条 严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如设备发生故障或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并保护好现场。如有人为损坏,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好管好所用的工具,不得无故损坏,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如实报告指导教师,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工具。公用工具用完后应放回原处。

第九条 加强节能意识,有效使用实验设备,工具,节约用电和原材料,不得把材料,工具带出实验现场。

第十条 实验结束时应关闭设备、电源,整理好工具并锁上工具箱,清理工位周围场地,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关闭好门窗。

第十一条 实验结束后应等待实验指导教师检查,经同意后方能有序离开实验场地。

第十二条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设备安全,遇有紧急情况,不能自作主张 、擅自行动,应沉着、镇静,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后进行处理。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

学院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版权所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蜀ICP备05005318号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