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专职实验教师实验项目考核制度

来源:经管中心 发布时间:2015-12-29 点击量:1117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中心专职实验教师均应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实验技术,熟练掌握教学实验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及相关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管的规章及方法,为有效提高实验管理员实验能力,特制订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专职实验教师实验项目考核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规定,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将定期对专职实验教师进行实验项目考核。

二、每学期开始,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专职实验教师应根据所管辖实验室课表,统计出本实验室本学期开出的实验项目内容。

三、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专职实验教师应熟悉本实验室所有实验项目,填写实验室开设项目一览表。

四、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各教学部主任负责审查专职实验教师提交的实验室开设项目的内容。

五、专职实验教师所提供实验室开设项目存在内容与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素质教育训练教学大纲明显不符问题的,由各教学部主任负责安排专职实验教师重新填写。

六、每月由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各教学部主任以及教务处实践科领导共同对专职实验教师进行考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每学期期末由各教学部主任统计专职实验教师考核结果,对同一经济与管理素质教育课程存在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记录的专职实验教师,各教学部主任应在期末对该专职实验教师进行强化培训。

八、实验室开设项目一览表和考核记录交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存档。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专职教师职称晋升、年终评优、参加高校师资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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