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教研室编
适用专业 |
层次 |
理论课学时 |
实践课学时 |
总学时 |
学分 |
课 程 性 质 |
会计学
财务管理 |
本科 |
0 |
60 |
60 |
3 |
实践必修 |
先修课程 |
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Ⅰ、Ⅱ或财务会计学Ⅰ、Ⅱ、成本会计学 |
一、实验课程的地位和作用
我院会计专业培养的是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融理论、技能于一体,专业性、应用性较强,通过本课程的实验教学,可加强学生业务实践,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系统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在教学中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使学生掌握较全面的会计核算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会计专业人才必备的会计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就业能力。
二、实验课程的目的和任务
模拟实习是全面落实高等院校会计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是培养学生实际工作技能和技巧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国家颁布的新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学生对会计基本理论的理解、对会计基本方法的运用和对会计基本技能的训练,将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实务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之能够真正掌握针对各种业务来准确地填写记账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和成本核算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主要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并能独立处理特殊及较复杂的制造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从而为学生今后从事会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成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会计专业人才。
三、实验教学内容与要求
实验一 建账
1、实验内容:
根据提供的期初资料开设账户,并登记期初余额。
2、教学基本要求:
熟练掌握建账的方法。
3、实验方式:教师指导完成
4、实验项目类型:综合技能实验
5、实验学时:8学时
6、主要仪器设备与耗材: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实验二 编制记账凭证
1、实验内容:
(1)根据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按时间顺序,做出会计分录并记入记账凭证
(2)简单明了地写出经济业务的摘要
(3)按月编号,多张同号的记账凭证应编出分数号
(4)审查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中的借贷符号、会计科目是否用错,借贷金额是否相等。
(5)编制科目汇总表
2、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会计核算的特点。
(2)掌握从存货购入、生产过程、产品成本计算、商品销售、利润计算、利润分配的核算。
(3)熟练掌握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填写方法。
(4)熟练掌握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方法。
3、实验方式:教师指导完成
4、实验项目类型:综合技能实验
5、实验学时:36学时
6、主要仪器设备与耗材: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
实验三 登记账簿
1、实验内容:
(1)根据记账凭证或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2)根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明细账。
(3)计算各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4)期末总分类账账户余额试算平衡。
2、教学基本要求:
(1)掌握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的登记方式:
(2)掌握总账与日记账、明细账平行登记的原理和核对的方法。
(3)掌握总账余额试算平衡表的编制方法。
(4)掌握总账结账和错账更正的方法。
3、实验方式:教师指导完成
4、实验项目类型:综合技能实验
5、实验学时:8学时
6、主要仪器设备与耗材:总账、明细账、试算平衡表
实验四 编制会计报表
1、实验内容:
(1)编制资产负债表,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指标年初数和期末数的列示;资产总额等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平衡。
(2)编制利润表,包括收支项目指标的列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利润净额的计算。
(3)编制现金流量表,包括经营现金流量、投资现金流量、筹资现金流量。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包括上年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增减变动、年末余额。
2、教学基本要求:
(1)掌握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2)掌握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3)掌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4)掌握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方法
3、实验方式:教师指导完成
4、实验项目类型:综合技能实验
5、实验学时:8学时
6、主要仪器设备与耗材:会计报表
四、实验考核
1、考核方式:考查。
2、实验考核:出勤率20%、会计规范20%、实验过程20%、实验结果20%、实验报告20%
4、评分原则依据:
(1)纪律严明,实习态度认真,布置的模拟作业完成效果好,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理论知识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90-100分。
(2)纪律严明,实习态度认真,布置的模拟作业完成较好,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80-89分。
(3)纪律较好,实习态度认真,布置的模拟作业按时完成,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70-79分。
(4)纪律较好,实习态度认真,布置的模拟作业和实训报告基本完成,内容基本正确、系统,60-69分。
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以不及格论处:
(1)未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训报告明显抄袭或马虎潦草者。
(2)所参加实训时间未超过全部实训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训中态度不端正,有违纪行为,且教育不改者。
5、成绩记载方式:百分制